近日,海南农垦组织开展金秋助学活动,此次助学活动的范围对象是2012年参加高考被大学(含大专、高职)录取的建档困难职工的子女,以及因突发性灾祸、患重病绝症导致家庭困难及时补建档的职工的子女。助学按被录取的批次施助,助学金标准待定。
此外,省农垦总局工会还与农垦海口中专学校合办“希望之星”班,安排困难职工家庭的初中毕业自愿读中专的子女入学,并减免学杂费,毕业后由学校寻岗安排就业;对父母去世的孤儿应届大学生励志助学每人2000元。
助学申报材料必须于8月10日前报送省农垦帮扶中心。助学对象以建立正式困难职工档案为依据。困难职工档案应在今年6月30日前建档,并上报省农垦帮扶中心系统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