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学院2013-2014学年度冬季小学期教学计划统一安排,从1月2日至1月10日,院团委组织开展了刑法学热点问题学术论坛、民法学热点问题学术论坛和街头演讲活动。本科11级全体学生,12、13级部分学生参加了此次活动,全院30多位老师在活动中对同学们进行了指导。
1月2日上午,刑法学热点问题研讨会在模拟法庭如期举行。研讨会围绕“贵州习水嫖宿幼女案”展开,2011级程功、罗佳、陈思静等6名同学先后针对案件以及“嫖宿幼女罪”是否应该废止各抒己见。在自由交流环节,同学们踊跃发言,或发表各自观点,或向指导老师请教,现场气氛十分活跃。杨路生、王子晏两位指导老师也分别对 “嫖宿幼女罪”存废问题发表了自己的看法,启发大家要注重立法保护对象的权衡,要学会从正反两方面全面看待问题。
1月7日上午,民法学热点问题学术论坛上,同学们从现实案例出发,围绕“广告公司将约定的广告刊登在随刊附送的小册子上是否属于合同履行瑕疵”以及“小册子的合法性问题”进行了讨论研究。2011级杨佳瑶、李东俊等6名同学从不同角度进行了主题发言。在互动交流环节,同学们围绕案例纷纷发表了自己的看法。董万程老师从出版期刊审批制度、出版物的概念以及合同解释原则等方面对案件争议重点进行了分析。张静焕老师充分肯定了案例讨论形式的教学方式,认为对案例进行分析有利于加强学生的学术素养和逻辑思维能力,同时希望同学们能将讨论结果整理成学术论文并积极发表。
此外,街头演讲活动于1月6日至1月10日每天下午4点到5点半在学生区第二食堂门前、第三食堂门前进行。2011级全体学生分为10组参加了比赛,学院30名老师分为10组担任了比赛的评委。本次街头演讲活动以“法科学子的法律人生”和“学子心,法治梦”为主题,活动旨在培养同学们的心理素质以及语言表达能力,展现法科学子良好的精神面貌。演讲过程中,同学们不仅按照预先准备的演讲内容进行公开演讲,还对评委老师临时提出的问题进行即兴发挥,展现了良好的应变能力。这是大多数同学进入大学后第一次进行公开演讲,街头演讲活动不仅锻炼了同学们的语言表达能力和心理素质,也将成为他们难忘的大学经历之一。